两日三

略略略

【双关】送别




已经是八月中旬了,炎夏的日头倒没有一点儿要退却的意思。空气像看不见的三昧真火,憋着劲儿非要把整个城市烧着。推着自行车的大人们脚步疲沓,拿各色的手帕擦拭着额头上的汗珠——水壶里的凉白开早喝尽了,放下手帕,脸庞都是清一色炽热的红。


刚刚出门的关宏峰还在眯缝着眼睛适应外面强烈的光线,关宏宇已经麻利地锁好了门,跟在后面递给他一瓶已经凉透了的绿豆汤。那是妈上班前给兄弟俩熬好的,关宏宇出门之前吨吨吨灌了一碗,空空的胃里全是水,一走一晃荡。关宏峰最不爱喝水,皱着眉头看了一眼关宏宇手上的玻璃瓶,没打算接。


“你自己灌的,自己喝。”


“我再喝肚子就炸啦。”关宏宇没脾气,想要追上他哥递过去,迎面却被对门王阿姨的自行车挡了去路。阿姨家的小丫头文文静静坐在自行车后座,麻花辫儿随着颠簸左摇右晃,一下一下全扫着白嫩的脖颈,发梢沾了汗水,带出触觉敏感的凉。


关宏宇心里有事儿也没忘冲她笑笑,小姑娘就甜甜地喊声哥哥好。


“干晒可容易中暑——”,急急忙忙让过车子去赶他哥,关宏宇不由分说把瓶子塞进了他怀里。


“甜的,我给你加了糖。”


所剩无几的暑假是属于孩子们最后的狂欢。院子里的男孩儿们胳膊腿晒得黝黑,穿着松松垮垮的背心欢叫着奔跑。关宏峰没再拒绝他弟弟,单手攥住了瓶子。耀目的阳光始终让他的眼球发紧,连带着太阳穴,一跳一跳地作响。他放缓了脚步,关宏宇就像只小猴儿一样灵巧地窜过来,很快又和他并肩了。


天儿是真热。


关宏峰的前胸后背正以可感知的速度沁出汗水来,细细密密的珠子,很快在暗红色的短袖T恤上洇出意义不明的图案。他觉得自己好像真的有点儿缺水,嗓子眼儿直发干。


关宏峰瞅了弟弟一眼,发现对方没在看他,快速地拧开瓶子喝了一大口。


嚯,真舍得放糖。


关宏宇的打扮可比身边的红短袖讲究多了。敞开扣子的暗格衬衫,里面穿了服帖的白背心,下身是坠满口袋的军绿色短裤,斑驳的拼色,布料层层叠叠,是一般的服装市场买不到的玩意儿。热不热?是有点儿,但架不住时髦,好看。


都是十七岁。


拿着树枝打仗的小男孩儿们一个激动,手里的武器不知扔哪儿去了,这会儿正埋头撅屁股地在树坑里乱刨。塑料凉鞋遮不住的地方蹭了满脚灰泥,被刚巧回来的妈妈看见了,揪到水龙头底下使劲冲洗。溅了一腿的水花儿,太阳一烤,不一会儿也就干了。


生活被放置在阳光下暴晒,大家都挺忙。没有人知道,眼前的两个年轻人正在经历着生命中第一次重大的别离。


外地的学校是关宏宇自己坚持要报的。十七岁的少年人,不愿再多做哪怕一日的笼中鸟。妈妈劝不住也就由他去了,关宏峰倒是意料之中似的,一言不发,既不支持也不反对。无所谓的样子,像极了中学门口那棵一年四季都没什么变化的老松树。


关宏宇给他哥的态度弄得莫名有些上火。出发的日子渐近,妈已经一个人躲起来抹了好几回眼泪了,他哥还是一副事不关己的冷淡模样。关宏宇故意在他身边收拾行李,箱子摔得啪啪响,关宏峰就一动不动靠在床上,读他借来的公安大学一年级课本。唯一一次抬头,是劝他弟弟收音机要轻拿轻放,还有花衬衫可以不用带那么多。


我就带。


管着么。


关宏宇气得头发丝儿发痒,在心底翻个大白眼子,箱子摔得更响了。


离别使人变得敏感易怒,又有点儿微妙地脆弱。这些天来,关宏宇时而觉得这个家压抑得要命,没人理解他的心思,也没人在乎,是多一天也待不得的;一会儿尝到妈妈卤的豆干,觉得天下第一好吃,又想到家里的被褥枕头都沾了自己和关宏峰的气味,一到学校就要一个人睡冰凉的硬板儿床,便舍不得立刻就走。很多年来,关宏峰都会雷打不动地在临睡前倒好一杯热水,俯下身放在关宏宇这边的床头柜上。这习惯来源于小学六年级的一个午夜,关宏宇光着脚爬起来找水喝,被白天掉在地上的图钉扎了个一地血流。从那以后,不管喝不喝,关宏宇床头的杯子就从没空过。最叛逆的时候,两个人持续冷战一个多星期,一句话也不说。但只要关宏宇晚上还回来睡觉,关宏峰就算脸色再难看,杯子里的水也还是满着的。


关宏宇格外迷恋一天中这个琐碎又平凡的时刻。关宏峰弯下的腰身,他干净平整的睡衣,有些松垮的睡裤,不算结实的身板,和脖子上缀着的红绳儿,都能使平凡变成了无限的神圣。他哥放下水杯的时候从来一声不吭,可关宏宇就是能从他低垂的眼帘里读出让他安心的肯定来——


他仍旧是被爱着的。


每每在这个时候,关宏宇都会后悔自己把志愿填在了八百里之外的陌生地方,一个没有关宏峰的地方。凌云意气少年郎,第一次远行就被思念扯住了手脚,走得跌跌撞撞。








二十分钟之前,关宏峰正在水池边上洗着妈妈买回来的草莓,关宏宇就盘腿儿坐在他身后的地上,假装修理台灯,手上的动作不停,眼睛却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看。这个角度的打量永远是最安全的,只要关宏峰不突然回头,他就能大大方方地看上很久。许多人都夸过关宏峰的身形板儿正,不含胸不驼背,什么时候都是笔直的一棵小白杨。这是外人的看法。关宏峰当然算得上同龄人中极端正的苗子,可例外也不是没有。


关宏宇就见过很多次这样的例外。作业太多太难的时候,想偷懒的时候,和家人闹情绪的时候,他哥总能懒洋洋气哼哼把自己摊成个松软的蛋饼——是了,五好青年如关宏峰也是会和家里人生气的,想到这儿关宏宇就乐了。对于闹情绪的关宏峰,他承认自己总有种恶作剧式的期待。望子成龙的邻居们和眼里只有好学生的老师乐于将关宏峰捧成神坛上的小金人儿,关宏宇的愿望就是把他哥从神坛上揪下来。他不是见不得关宏峰好,只是那好实在耀眼又冰凉,是对众人的好,不是他关宏宇一个人的。这话说出来有些好笑,可他是关宏峰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孪生弟弟,流着相同的血液,脐带连通过同一个母亲。这样的关系,难道不值得保留一部分特殊的彼此,只给对方看么?


思维飘至天际,关宏宇没留神给铁丝扎了一下手。他哥的草莓快洗完了,盆里已经堆出了一座鲜红的小山。这草莓又软又酸,中看不中吃的东西,是妈妈在晚市上成堆儿便宜买来的。得拿好多糖腌,腌出红色的甜水儿来,否则酸得掉牙,咽都咽不下去。糖比草莓贵,还限量,这笔账也不知到底是赚是赔。


妈妈总喜欢花很少的钱买一些便宜的东西。用她的话说,都差不多,凑合凑合得了,都是为了省钱。关宏宇和他哥都不怎么同意这种观念,可谁也没说过。都是穷闹的,可穷最不该被怪罪。坏是错的,穷不是。妈妈一个人要打两份工,关宏宇就带着这种宽容又有些愧疚的心情长大,所以他对去哪儿上学并没有多大兴趣,他更想早点儿挣钱。


他想供妈妈颐养天年,还想供他哥读书。


想来想去又绕回关宏峰身上了,关宏宇觉得心烦。他当然知道自己在烦什么。那些他刻意不去想,不去触碰的东西,早在他十七岁的心里结了痂蒙了尘,是做好打算一辈子都绝口不提的了。他允许自己不好好读书,也允许自己打游戏逃学交女朋友,可事情一旦牵扯到他哥,就不能这么随便了。他的人生可以草率肆意,可以像蜉蝣天地间,因为那是他的人生,不是他哥的。


关宏峰是一切的底线。


更何况,有很多东西他自己都还没想清楚。那种要和关宏峰彼此拥抱着过一辈子的莫名心思,被他伪装成双生子之间的惺惺相惜,久而久之,关宏宇自己都信了三分。可离别是个意外,意外总能叫人心神不稳。明天他就要走了,下次放假还不知是什么时候,那点儿愚蠢的想法就偏要在这个时候跳出来,在心尖儿上一拱一拱地跳舞。


草莓洗好了,软趴趴湿漉漉,凝成一团鲜红的血,堵在关宏宇胸口。








“灯泡坏了,我去买个新的。”


关宏宇从地上爬起来,拍拍裤子,状似不经意地随口说。他哪里是要去买灯泡,不过心里太乱,想躲出去抽根烟罢了。再这么坐下去,他真怕自己脑子一热说出点儿什么来。最后一天了,可不能生事儿。


“我陪你。”


关宏宇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关宏峰倒是一副理所应当的样子望着他。他哥向来不爱在夏天出门,今天不知怎么,话音刚落,没容关宏宇拒绝就去门口换鞋了。


还能怎么办。关宏宇赶紧抓了把零钱塞兜里,灌了瓶绿豆汤,手一抖,多放了大半勺糖。


灯泡很容易就买到了。关宏宇的心思不在,型号对不对也不知道。他琢磨着请关宏峰吃顿好的,摸摸口袋才想起来出门匆忙钱没带够,差点儿给气死。他没想过要出远门的是他自己,于情于理都该关宏峰请客为他践行。把关宏峰宠坏的人多了,关宏宇瞧不上他们,全然忽略了自己也是其中一个。


最后只买了辣鸭脖和甜米酒。


关宏宇搬了两张小板凳放在院子里的葡萄架底下,把两瓶米酒铺开,学着隔壁爷爷吃面的做派翘着二郎腿啃鸭脖。关宏峰进屋擦了一头热汗,换了身干净衣服,又开门出来和他肩并肩坐着。米酒冰凉得恰到好处,关宏峰猛吸一口,沁甜的汁水划过喉咙,再张嘴就能吐出泛着白汽的桂花儿香。


两个人都没说话。


关宏宇连啃了三块儿鸭脖,辣得直吸溜。他并不是真的多爱吃这又辣又咸还没几口肉的玩意儿,只不过他突然发现,自己跟关宏峰是真没话说。他好几次想从短裤的侧兜里摸颗烟抽,想一想,终究还是忍下去了。


这种被突然惊觉的尴尬在两个人之间快速流窜开来,仿佛只要关宏峰不开口,空气就会永恒地凝滞着。而他,他关宏宇,他关宏宇就算憋红了脸,憋得原地膨胀,憋到像过饱的气球一样爆炸,照样只能装傻充愣地继续啃鸭脖。


他当他学习不好的傻弟弟,当他看不见的影子,当他一个屋檐下的陌生人。


都当得太久了。


日色向晚,风渐渐转凉。葱郁的无花果树逐渐隐藏于夏夜的阴影,只剩熟透的果实沉沉坠在树梢,偶尔“啪嗒”一声落下,惊起一树的飞鸟。远处散步的婆婆拄着拐杖坐在花坛边歇息,手里的收音机咿咿呀呀,唱着“怕流水,年华春去渺”。


一出好戏正要开幕。


也许是受了乐声的感召,也许是实在想逃离这沉默的迷宫——关宏宇胡乱擦了擦手起身进屋,抱出了自己的宝贝吉他。


他也不想再去管关宏峰能不能理解他这些莫名的举动。没有意义了,反正过了明天,人都见不着了。有些话不想说,有些话不能说,那就唱吧,唱唱那些写在歌里的故事。歌什么也不是,歌怎么能算数呢。


关宏峰的眼睛一直盯着虚空中的某处。


关宏宇就在他身边吱吱呀呀地调弦,哼哼唧唧地唱歌。离别会放大身边人所有细枝末节的好,消解他任何不曾被原谅的过错。关宏宇眨了眨眼,晕开眼前模模糊糊的一点泪光,觉得自己当真是彻底没救。


好在夜已完全黑了。


“哥,你也给我唱一首呗。”


矫情就干脆矫情到底,关宏宇的口吻,已经带上了三分耍赖的颜色。他知道他哥根本不会答应,甚至可能丢下他一个人回屋,可他就是要说。


明天是未知,而他是即将远行的游子。无论如何,他理应被原谅。


出乎意料地,关宏峰不但没有抬屁股走人,甚至从他怀里抱过了那把旧木吉他。关宏峰也学过一点点吉他,真的只是一点点,刚刚会弹几个和弦的程度。关宏宇看着他哥按弦的手犹豫不决,尝试了几次,终于弹对了第一个音符。


*长亭外


*古道边


*芳草碧连天


关宏峰不抽烟也不喝酒,嗓音比关宏宇清亮得多。在此之前,关宏宇也听过他唱——是在那种人挤人还有回声的大礼堂,他哥穿着学校发的白衬衫,弹着手风琴,唱一首叫不上名字的毕业歌。也好听,但绝对和今天的不一样。


关宏宇说不上现在是种什么感觉。他并不喜欢歌词里描述的意境,每次唱起来都觉得喉咙发紧,嘴唇发干。太凄凉太绝望了,唱着什么“来时莫徘徊”,分明是笃定这辈子不会再相见的意思。


仿佛什么都求不得,什么也留不住。


可今天却不大相同。也许是因为这个熟悉的院子,也许是因为那杯甜凉的米酒,更有可能是因为关宏峰。至少,这歌儿并没有像以往那样让他紧张。他甚至开始在歌声中冷静地反思自己这些天的纠结辗转,尝试去正视那个不可触碰的幻想,无法言及的美梦。


有没有必要在走之前要到一个答案呢?或许有吧,可他依旧不打算讲,一个字都不会说。他现在很有些小人的得意了,你看,谅你关宏峰再聪明,也总有一辈子都不会知道的事。


*一壶浊酒尽余欢


*今宵别梦寒


浊酒没有,米酒倒是喝了一大杯。关宏宇又想到了下午的那盆草莓,不知道腌好了没有。可得跟妈说说以后别买那么多了,他哥又不爱吃,每次都是逼着他连汤带水儿地灌下肚。这么一想他哥真是够难伺候,这不吃那不喝,难怪总要比自己低上半个大拇指头。


对了,还有压在床下的那沓钱。那是为了买新球鞋攒的,可还没攒够就不喜欢了。没多少,就不带走了,都留给他哥吧。凑一凑,指不定还能买把新的手风琴呢。


这样想东想西的时候,院子里又渐渐变得安静了。老婆婆回去睡了,关宏峰把吉他还给他,终于转身进了屋。关宏宇从沉思中惊醒,有些错愕,再要尝试去抓住那几个停在耳边的音符,记忆却在转瞬间变得模糊起来。


歌声很快飞远了,像消失在旷野里的风。









我可真能絮叨……


大概就是一场没说出口的暗恋吧,本来是逢七的第二章,临时决定放弃那个设定,就单拎出来了。


总而言之,给大家拜年。






评论(38)

热度(315)

  1. 共5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